一 先秦时期的哲学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哲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哲学家和重要的哲学思想体系。中国哲学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丰富了世界哲学的思想宝库,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1 哲学的产生和发展

在距今100多万年以前,我们的远祖原始人在黄河两岸的广大地区生息、繁衍,创造了中国最早的文明。原始社会末期,农业和手工业都有较大程度的发展。在农业中,有稻、粱、菽等作物,并已开始酒的酿造。在手工业中,除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的制作以外,还开始了铜器的制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私有制和互相对立的阶级,原始社会便为奴隶社会所替代。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至迟在夏代已经开始。夏代出现了王位世袭和传子制度,建立了由王朝统治的国家机构。夏代的铜器、玉器、漆器以及造酒、造车的技术都达到了较高水平。至于“夏令”和“夏时”,则奠定了我国古代历法的初步基础。继夏而起的商朝(又称殷朝)是中国奴隶制的鼎盛时期之一。在商代,已经有通行的甲骨文,还有金文和玉器、石器的铭文。文字的发明与应用,为文化的发展、传播与保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正因为这样,所以,《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与商代相比,周代的文化获得了更高程度的发展。周代分为西周与东周两个阶段。西周初期,周公在武王去世以后,辅佐成王,为巩固西周政权做了大量工作。他亲自率兵,平定叛乱,营建东都洛邑,改革各种制度,为西周初期的“成康之治”奠定了基础。“成康之治”不仅表现为“天下安宁”,而且表现为文化上的相对繁荣。

从远古到西周是中国哲学萌芽、产生和初步发展的时期。哲学的胚芽存在于蒙昧时代的观念之中。在中国漫长的原始社会里,曾盛行过山川、日月、风雷之神等万物有灵的观念,出现过图腾崇拜,如黄帝氏以“云纪”、炎帝氏以“火纪”、共工氏以“水纪”、太皞氏以“龙纪”、少皞氏以“鸟纪”等等,就是说,云、火、水、龙、鸟等曾作为图腾而为一些部落集团所崇拜。还出现过对氏族部落的共同祖先如燧人氏、有巢氏、伏羲氏、神农氏等的崇拜。随着奴隶制的出现,这些自发性的原始宗教意识逐渐演变为人为的宗教,对多神的自然崇拜也逐渐演变为对一神的上帝崇拜。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奴隶阶级的统治,有意识地利用和提倡天命神权观念。因此,哲学的萌芽是同天命神权观念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它早已形成,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的产生必须以语言文字作为前提。根据历史记载,殷商时代已“有册有典”,表明当时不仅已使用文字,而且已有相当规模的文化积累。因此,最迟在殷商时代,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哲学思维已经产生。

殷商末年,箕子提出的原始五行说保存在《尚书·洪范》中。箕子把“水、火、木、金、土”称为“五行”。“五行”的概念表示自然界中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五种物质。它当时虽然还不是哲学概念,但它包含了对自然物质及其联系的认识。西周末年的史伯发展了这种“五行”观念,指出“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把“五行”(土、金、木、水、火)看作“百物”的根源。他还提出“和”与“同”的范畴,认为“和”是一种物与其性质相异的物结合在一起,即包含着对立和差别的具体的同一,“同”则是指性质相同的物简单相加或重叠,即排斥差别和对立的抽象的同一。

在西周初期,周公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他在哲学上,开始了尊天与重人并举的思想新格局。他认为天命虽然可畏,但天命不常,“天不可信”,从而主张在加强和改善人事方面多做工作,如明德慎罚、尊重贤才、体恤民众疾苦等等。他反对帝王放任自恣的生活态度,主张对人宽厚,对己克制,反求诸己。

殷周时期,盛行以龟卜预测吉凶的风气,《周易》就是这种风气所产生的结果。它虽然是一部占卜的书,但在哲学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原来,人们在占卜的时候,要对所得出的凶兆、吉兆作种种说明与解释。这些说明与解释经过筛选、整理便成为卦辞、爻辞等等。卦辞、爻辞以及64卦的排列组合凝聚了某些实践活动的经验教训,反映了某些事物的规律。阴阳是《周易》的一种主要观念。《周易》虽然没有使用“阴阳”的概念,但阴阳对立统一的观念却贯穿在《周易》的各个方面。八卦分为阳卦与阴卦两部分。凡卦画由奇数组成的卦为阳卦,如乾卦(☰)、震卦(☳)、坎卦(☵)、艮卦(☶);凡卦画由偶数组成的卦为阴卦,如坤卦(☷)、巽卦(☴)、离卦(☲)、兑卦(☱)。作为卦的基本构成要素的爻也分成阴阳两部分。阳爻的符号是“—”,阴爻的符号是“—”。阴爻和阳爻组成64卦,象征万物都包含阴阳两种势力。再从卦象来看,乾卦象征天,属阳,坤卦象征地,属阴。《周易》中阴阳的对立统一还表现为泰卦与否卦、剥卦与复卦等的对立统一及“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

在《周易》之后,西周末年的伯阳父提出“气”和“阴”、“阳”的概念并运用它们来解释地震的成因。他认为,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西周的三川(泾、渭、洛)地区同时发生的地震,是由阳气与阴气这两种对立的物质力量错乱了正常的位置,破坏了力量之间的平衡而引起的。他力图从自然界本身,特别是从自然界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去说明自然界的变化,而不诉诸超自然的力量,这是认识上的重要进步。

2 春秋哲学

西周灭亡以后,开始了东周即春秋时期。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及战国(公元前475~前221年)是中国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渡时期,也是社会经济、政治发生大变革的时期。与社会经济、政治的大变革相适应,在文化上也出现了大变革,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空前繁荣局面。春秋时期,天命神权的观念进一步受到批判,无神论的倾向有所发展。比如,随国的季梁提出“民为神之主”的口号。他虽然承认神的存在,但是,民的地位显著上升,神的地位显著下降。鲁国的申一 先秦时期的哲学 - 图1(音xū)提出“妖由人兴”的命题,认为“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把妖看作人们在失常状态下生出的一种错觉,在很大程度上割断了妖同鬼神的联系。周王朝的内史叔兴提出“吉凶由人”的命题,认为公元前644年宋国陨石下降,鹢(音yì)鸟退飞(倒飞)这两种现象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他坚持用自然界本身去解释自然界的变化,认为人事吉凶要由人决定,而与陨石等自然现象无关,更与所谓神的意志无关。郑国的正卿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命题,反对把自然规律(“天道”)与社会规律(“人道”)混为一谈,并以此作为思想基础,否定祭龙的迷信活动,指出“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

春秋时期,在天命神权观念有所削弱的同时,朴素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也有所增强。齐国的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著名论断,指出“知礼节”、“知荣辱”的道德观念离不开“仓廪实”和“衣食足”这样的经济生活条件。他肯定事物自身包含的矛盾以及对立面之间的转化,并把矛盾转化的观点运用于自己的政治实践,“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他重视“予”与“取”之间的辩证关系。“知予之为取,政之宝也。”认为懂得“予”就是“取”的道理是政治上的一大法宝。他反对执政者只知一味地取之于民而不给予民众以实际的利益,认为“予”和“取”是对立的统一,“予”可以转化为“取”,没有“予”也就没有“取”。齐国的晏婴对“和”与“同”的意义有所发挥,指出“和”与“同”是两个不同的哲学概念,认为“和”是相反相成。他以做菜为例,说明性质上不同或者相反的东西(如水、火、醋、酱、盐、梅、鱼肉等)结合在一起才产生好的味道。而没有差别和对立的“同”则好比清水加清水,不能形成美味。他还提出可否的辩证观,即肯定与否定的辩证观,认为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两者可以互相转化。晋国的史墨提出事物“各有妃耦(音ǒu)”,即事物自身包含着对立面的矛盾观,认为矛盾与对立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天上由于有日、月、星(三辰)的不同而形成明暗的相反相异,地上由于有金木水火土(五行)的不同而形成各种物质的相反相异,人的身体有左与右的相反相异;在社会生活中,国王身边有与他相异的公存在,诸侯身边有与它相异的卿存在。社会上的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皆有贰也。”史墨由此出发,提出关于发展变化的观点,他指出“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是自古以来的共同现象。正因为这样,他认为鲁昭公失位而季氏兴起也是历史发展中的必然现象。齐国的孙武提出了系统的军事哲学思想。他驱散了在战争问题上的神秘主义迷雾,指出贯穿于战争全过程的是实际的利益,主张“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以此作为一切军事行动的基本原则。他对有关战争问题的考虑体现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认为战争的胜败取决于客观物质条件,主张全面考虑影响战争的各种因素(包括政治、军事、天时、地利等等),提出决定进攻、防御或退却的基础是实力。他把辩证法应用于军事领域,认为战争是一系列的矛盾运动,并抓住敌我、主客、众寡、强弱、动静、饥饱、劳逸、攻守、进退、奇正、虚实、勇怯、久速、治乱、胜败、利害等矛盾,对战争的战略和策略作了分析。他把战争的全过程看作了解、掌握情况的过程。他的著名论断是“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越国的范蠡(音lǐ)在哲学上强调主观必须与客观相结合,指出“人事必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他认为在客观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不要去做那些根本办不到的事情,“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强索者不祥”。他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同时,主张积极创造条件,取得最佳的效果,“用力甚少而名声章明”。

在春秋哲学以至整个中国哲学中,老子和孔子的思想都占有重要地位。

老子(约公元前571~前472年),春秋时期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名聃(音dān),字伯阳,楚国苦县(今安徽亳县,一说在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任周王朝征藏史,掌管图书。后失去官职,并离开周王朝,到达秦国。过函谷关,应关尹子的请求,撰写《道德经》。老子建立了以“道”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他所说的“道”是“非常道”,即超越常规常识的“道”。老子主张用这种“道”对世界作出解释,认为“道”是宇宙的原始状态。它是没有固定形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以前早已产生,独立而无所依附,循环运行而不停息。老子认为,这种“道”就是世界的本原,天地万物都从“道”产生出来。万物的生灭变化没有穷尽,“道”也没有穷尽。老子在用“道”表示宇宙的原始状态和世界本原的过程中,着重阐明“道”的自然本性,提出“道法自然”和“莫之命而常自然”的命题,认为从茫茫宇宙到天地万物都是自然而然地演进和发展的,即“无为自化”。这种无为自化的观点对传统的天命神学表示否定,认为超自然的力量是不存在的。老子还把无为自化的观点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反对统治者的扰民政策。老子认为,万物由“道”生成以后,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否定的因素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老子处处强调“正”中之“反”,并进而提出“反者道之动”的命题,认为“反者”即否定因素,是“道”自身运动的基本力量。这个命题反映了老子辩证法的基本特点,表现了深刻的洞察力。老子认为,在事物自身中包含着他物,任何事物都是正与反、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用老子的话来说,这就叫做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与前后相随。所谓“相生”、“相成”、“相形”、“相倾”、“相和”、“相随”等等,是指对立面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关系。由于“正”中存在着“反”,所以,老子认为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出现绝对纯粹、绝对完美的事物。比如,明道实质上包含着暗,进道实质上包含着退,夷(平坦的)道实质上包含着险阻。他有一句名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认为祸患与幸福联结,幸福中也潜伏着祸患的因素。老子不仅从“正”中之“反”提出他的辩证观点,而且建立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一“反”一“弱”构成了老子思想的基本倾向。在“反”和“弱”的关系中,“弱”是基础。柔弱是“道”的实际效用,或者说是“道”的表现形态。因此,“贵柔”即崇尚柔弱是老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根本特点。老子认为,柔弱是生气蓬勃的表现,刚强则是死亡的象征;柔就是坚,最柔就是最坚。老子要求人们在懂得什么是雄强、纯洁和荣耀的情况下,要安于雌弱、污黑和卑辱。老子的哲学命题概括性很强,抽象思维水平很高。对于这些哲学命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才能正确把握它们的价值和意义。比如,“柔弱胜刚强”的命题就具有部分的真理性。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都不乏柔弱胜刚强的事实。但是,如果把这个命题绝对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以柔弱为荣,以刚强为耻,那就是错误的、有害的。老子的其他许多哲学命题也往往具有二重性。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音zōu)邑昌平乡(今山东泗水县东南)人。做过中都宰与司寇。一生主要从事教育事业与文化典籍的整理工作。孔子在政治上主张物质因素(“足食”、“足兵”)与精神因素(如道德)的统一,更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主张君臣上下的协调,更强调执政者的表率作用;主张国与家的结合,而以家庭为基础;主张德与刑的结合,而以德为基础(“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以刑”)。孔子认真探讨并挖掘人的精神生活的巨大潜能,建立了富有光彩的道德学说,认为道德是精神生活的升华,是在崇高目标统率下的合理的思想和行为;作为崇高目标的“道”比个人的生命还重要得多。他说,假如我早上获得了立身行事的正道,即使晚上死去也心甘情愿(“朝闻道,夕死可矣”)。他所追求的“道”是“君子之道”,也就是理想人格所必须具备的最高行为规范。孔子把实现“道”的坚定意向叫做“志”。他认为,实现“道”的坚定意志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的。比如说可以迫使一国的军队丧失最高统帅,却不可迫使普通老百姓放弃他自己的主张或志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孔子把“道”与“志”作为道德行为的前提,认为道德必须建立在自觉地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基础上,主张“求诸己”,即事事处处从自己做起,“不怨天,不尤人”;不怕别人不了解自己,就怕自己不了解别人;不怕没有职位,就怕自己没有本事胜任自己的职位。孔子主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多检点自己而少责备别人;主张随时随地从正反两方面吸取经验教训:见到贤人要学习他的长处,向他看齐,见到不贤的人要作自我反省,自觉地与错误的东西划清界限;主张有了错误,要勇于改正(“过则勿惮改”);主张自己虚心学习,又乐于开导别人,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孔子提倡的以律己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学说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通过律己促进人际关系以至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即“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二是律己以明确的是非观念作为基础,首先要划清善与不善的界限,然后分别采取不同的态度:“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仁学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仁”的基本内容是“忠恕”,这是处理自己和别人关系的基本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即自己所不喜欢的东西或事情,不要强迫别人接受,这是“仁”的消极意义,也是“仁”的最起码的要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即自己有所成就也要使别人有所成就;自己行得通,也要使别人行得通,这是“仁”的积极意义。孔子主张由“仁”而达到“圣”,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通过自觉修养而实现人际关系与社会的安定和谐,这就是仁学的基本精神。孔子所讲的仁是与礼结合起来的,仁不能离开礼,仁要由礼来规定,这就是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克己”以严格要求自己为主要内容,“复礼”是指回归于礼。春秋时期礼坏乐崩,以周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丧失了权威。孔子认为这正是当时“犯上作乱”以至社会动乱的重要原因。在他看来,没有礼就丧失了立身行事的根本(“不学礼无以立”),当然也就根本谈不到仁德。因此,孔子强调“复礼”的重要性,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一切非礼的行为都在排斥之列。孔子在某些情况下认为“天”具有意志,承认天命的作用。但是,他对鬼神表示怀疑,至少是不提倡鬼神迷信。孔子在认识论方面主张“多见”、“多闻”、“必察”、“博学”和“每事问”,主张学与思的结合、知与行的结合、“温故”与“知新”的结合。在孔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中,最重要的是两点论,即“叩其两端”,注意事物正反两个方面,并从两端中求得行为的适当性,比如救贫施惠但不能造成浪费,叫人出力干活但不能使人产生怨恨的情绪,满足个人的欲望但不能发展到贪婪的地步,泰然自得但不可有骄傲的表现(“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

3 诸子蜂起 百家争鸣

战国时期是由诸侯割据过渡到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时期。在这个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各诸侯国为了推进社会改革和富国强兵运动,也重视文化的作用。当时,“礼贤下士”成风,聚徒讲学和著书立说成风,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个局面的形成是由当时许多特殊的社会条件决定的,也与“士”的阶层出现有密切的关系。

士原来是属于西周封建领主贵族的最低阶层。他们享有一定数量的“食田”。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士这个阶层发生了分化。他们之中有的失去了食田,失去了原来的职务而做了传授知识的老师,或者在地主阶级新政权中担任职务。原先作为领主贵族最低阶层的士逐步转化成了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同时,从地主阶级以至从个体劳动者中涌现出一批新的知识分子加入士的队伍中。这样,士的队伍显著扩大。进入战国时期,周王朝的力量进一步削弱,只得承仰诸侯国的鼻息。公元前367年,韩、赵两国把周分裂为西周和东周两个小国。这两个小国被诸侯国所包围,实际上成了诸侯国的附庸,不堪一击。随着王纲解纽,群雄争霸的斗争也愈演愈烈。在诸侯国进一步摆脱周天子控制的同时,“士”也进一步摆脱了封建领主制的束缚,获得了解放。战国时期的士可以到处游说,自由迁徙。魏相国公叔痤(音cuó)的家臣卫鞅,到秦国以后被孝公任命为秦国的最高官职大良造,干出了一番显赫的事业。张仪本是魏国人,他曾两度做过秦国的相,也做过楚国和魏国的相。甘茂是下蔡一个普通的士,跑到秦国做了丞相,后来被齐国封为上卿,最后死在魏国。范雎(音jū)本是魏国一介寒士,到秦国后被昭王任命为相并封为应侯。燕国的智士蔡泽,先后到赵、韩、魏等国游学,后来到秦国接替范雎做了秦国的丞相。燕昭王为了振兴国家,广泛招揽人才,结果苏秦、邹衍、乐毅、屈景分别从周、齐、赵、楚到燕国供职。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士在战国时期是一股颇大的势力。他们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在政治和文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他们是“百家争鸣”的主要社会基础,是诸子百家的骨干力量,也是社会改革的中坚力量。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中,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其中包括政治、哲学、文学、经济、逻辑、文化、教育、道德、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各家议论纷纷,思维的花朵竞相开放。从哲学领域来说,我国从秦汉一直到明清各个时期所讨论的主要哲学问题几乎都能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中找到它们的源头。思想家们在争鸣中所表现出来的敏感、智慧和思想的深刻性,甚至使我们现代人至今还惊叹不已。这次“百家争鸣”,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上而且是世界古代文化史上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中,形成了许多学术流派。汉代史学家司马谈把其中的主要流派分为6家,即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阴阳家、道德家(道家)。汉代学者刘向、刘歆领校群书,撰定《七略》,把先秦的学术流派分为10家,即除上述6家以外,另增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对先秦学术流派的这种划分,几乎为中国以后各个时代的学者所接受,但它所反映的主要是秦汉时代某些学者的观点,未必很全面。比如,在上述学派中没有包括兵家。其实,军事问题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为各个学派所关注,其中,一些思想家对战争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系统的军事理论。除了前面提到的孙武的军事哲学以外,司马穰苴(音ráng jū)、尉缭和孙膑都有系统的军事哲学。另外,汉代学者对先秦的学派所作的上述划分也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先秦时期的各个学派固然存在着差别和对立,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可谓“殊途同归”。在先秦时期的各学派中,对中国文化影响较大的当推儒、墨、名、法、道、阴阳6家。现在对这6家作一些介绍。

儒家在孔子去世以后发生分化,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在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孟子和荀子。孟子(约公元前385~前304年),名轲,邹国(今山东邹县)人。中年以后,游历各国,未被重用,生平主要从事教育和著述的工作。他提出以“仁政”为核心的政治理论,认为“民事不可缓”,主张“保民”、“养生”和“制民之产”,保证一般老百姓能够养得起父母妻子,过一种自给自足的和平生活。他主张改良政治,重用才德兼备的人士,做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他提出重民论,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民心的向背是决定战争胜负和事业成败的重要因素:“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他在主张“制民之产”,重视物质利益的同时,指出人生的意义在于有充实高尚的道德生活,即“尊德乐义”,认为义与利相比,义更加可贵,正义、节操与生命相比,正义、节操更加可贵,从而提出“舍生取义”的重要原则。这种舍生取义精神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孟子提倡先验论,认为人具有先验的“良知”、“良能”,仁义礼智信等道德意识与客观环境和实践活动无关,是人先天具有的。荀子(约公元前316~前238年),名况,字卿,又称孙卿。他早年游学于齐,是稷下学派的著名学者。他在哲学上坚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论断,肯定自然界及其规律是离开人和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指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里的“天”就是指自然界,它有自己的运行规律,这种规律与社会人事无关。荀子以肯定自然界的物质性为前提,认为星坠(陨石)、木鸣等某些怪异的自然现象是由自然界自身的原因引起的,并不可怕。他指出日、月、星辰、时节和土地等自然条件在禹和桀的时代完全相同,而社会却有一治一乱的区别,由此一方面肯定“治乱非天”,否定天命决定社会治乱的观点,也否定一般自然条件能够决定社会的变化;另一方面又主张人定胜天,“制天命而用之”,达到“天不能贫”、“天不能祸”而富国强兵的目的。在认识论方面,他肯定人具有认识事物的能力,也肯定事物可以被认识,“可以知,物之理也”。他重视感性经验,指出“缘耳而知声”、“缘目而知形”,认为由耳目等感官与外界接触才产生“知声”、“知形”的认识过程。他进一步要求“征知”,即对感觉材料进行鉴别和思考的工夫,做到“是之则受,非之则辞”。他提出重行论,指出“知之不若行之”,“知而不行,虽敦必困”。他反对主观性和片面性,主张“兼陈万物”,从各方面去考察问题。

墨家是先秦时期的一个学派,也是实行巨子制度的社会组织。墨者巨子是墨家集团的最高职衔。墨家以巨子为圣人,建立了严格的传授制度。孟胜、田襄子等人曾先后担任过墨者巨子的职务。孟胜(?~公元前318年)发扬墨者为义殉身的精神。他受托为楚国阳城君守卫、管理封国。楚悼王死,群臣在丧所射杀吴起,箭中王尸。阳城君因参加射杀活动,受到楚肃王的追究而潜逃,其封国被没收。孟胜见自己受托守卫、管理的封国没有保住,准备自杀。他认为只有以身殉义才算继承了墨者的事业。跟着孟胜自杀的有他的弟子180多人。这种集团性的自杀是墨家由显学变为绝学的原因之一。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墨子。墨子,姓墨名翟,鲁国人,出身贫贱,做过木工,后为宋国大夫,门徒众多。他所创立的墨家学派代表当时小生产者的利益,其思想具有二重性。墨子一方面提出“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兼爱”、“非攻”等主张,“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作为基本目标,反映了战国时期饱经战乱之苦的广大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和愿望。他主张“尚贤”,即尊重和选拔贤才,特别是选拔劳动者中的贤才参加政权的工作,“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他反对不劳而获,主张“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他提倡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的美德。另一方面,墨子又主张尊天、事鬼,主张一切“唯上”:“上之所是必是之,上之所非必非之”,反映了当时小生产者的狭隘性和依赖性。他在认识论上提出“三表法”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所谓“三表”就是古代帝王的经验、老百姓耳闻目睹的事实、民众的实际利益。他提出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这在认识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三表法”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没有肯定实践在检验真理方面的巨大作用。他重视感官的直接经验。但是,他认为事物的有与无完全由众人所见所闻的观感来决定,这种看法无疑是片面的。

名家研究名与实的关系问题。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中,名实关系的问题非常混乱,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名家为解决这个问题而提出了系统性的理论。名家的代表人物有邓析和公孙龙。邓析(?~公元前501年),郑国人。他是先秦逻辑思想的奠基人之一。他曾著《竹刑》,教人打官司。他在逻辑学上肯定对立命题的转换,并建立了“两可”的推理论,认为对立的两极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转化的。他从对立事物的转化进而提出对立命题的转换: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即认为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是可以互换的。邓析的“两可”推理更为人们所重视。所谓“两可”推理,就是说“可与不可日变”,“可与不可无异”。前者立足于事物的发展,某种事物在今日看来为可,到了明日情况发生了变化则成为不可,因此说“可与不可日变”;后者立足于事物本身,事物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统一的,因此说,“可与不可无异”。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赵国人。他提出“离坚白”论,指出人的感觉器官对事物的感受是不同的,就是说感受不同的对象需要发挥不同感觉器官的功能。比如,人们对于一块白色而坚硬的石头,视觉只能感觉到它的白而不能感觉到它的坚,触觉只能感觉到它的坚而不能感觉到它的白,说明视时无坚,触时无白。他认识到感觉器官的不同功能,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把人的视觉与触觉截然分开,否定感觉综合反映事物的能力则是不对的。他提出了“白马非马”论并以此论作为他的整个学说的基础。他使“白马”的概念脱离了马的客观性和具体性,认为讲马的颜色必须脱离马的形体,讲马的形体必须脱离马的颜色,剩下的只有抽象的词语“白”和“马”。这种抽象的词语“白马”不能指称任何马。“白马非马”论无论从概念或推理上看都存在片面性,甚至存在错误。但是,公孙龙以“白马非马”论为中心提出了逻辑上的许多新问题,从而丰富了逻辑思想。

法家的理论主要包含法、术、势三个部分。法,主要是指法律制度;术,主要是指政治艺术和政治权术特别是君主控制群臣的方法;势,主要是指君主的权势。法、术、势三者虽然各有侧重,但它们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和韩非。商鞅(?~公元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卫国人,故又称卫鞅,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入秦,历官左庶长、大良造,前后执政21年,推行变法革新、富国强兵的路线,获得成功,被封以商於十五邑,号称商君,又称商子。他在秦孝公死后,被后继者杀死。他主张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坚持法的统一性,宣布从卿、相、将军一直到普通老百姓,凡是不服从国王的命令违犯国法的人都要处以死刑。他主张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制,实行重农重战的耕战政策。他反对甘龙、杜挚“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复古守旧观点,坚持发展进化的历史观,指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这种发展进化的历史观成为商鞅在秦国变法革新的思想基础。申不害(约公元前400~前337年),郑国京邑(今河南荥阳县东南)人。公元前375年,韩灭郑,申不害以其术见重于韩昭侯,任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使韩国国治而兵强。他在先秦“法、术、势”理论体系中,着重强调“术”。他的术有三个要点:一是君尊臣卑,认为君主要用一切办法控制臣下,而不能让臣下控制君主。为此,他主张臣下一人一职,每人都向君主负责,君主应总揽大权而不亲细务,臣下则只亲细务而不揽大权,防止君主大权旁落。二是循名责实,认为臣下应按“名”,即按君主下达的指令或制定的法令办事。三是无为之术,认为君主的一言一行,臣下都会琢磨并设法对付,君主无为则可以避免臣下钻空子、授人以柄,也可以不为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申不害提倡“术”,一个重要目的是要保证君主实行个人独裁。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他见韩国日益削弱,多次上书,都未被韩王采纳,于是他“观往者得失之变”,著书立说。他的著作传到秦国,得到秦王政(即后来的秦始皇)的赞赏。但他入秦以后,未被信任,却被李斯、姚贾陷害致死。韩非的政治思想的主体是“法、术、势”理论,主张通过战争结束封建割据,实现封建统一;主张明法制,去私恩,赏罚分明,实行统一而严格的法治。他强调耕战的意义,主张农业与战争并重,以此作为富国强兵的基本内容。在哲学上,他吸取老子哲学的某些成分,特别是吸取其中“道法自然”的观点,形成了“道”与“理”相结合的哲学思想,认为“道”是事物的总规律,“理”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他主张缘理而动,按规律办事。他首倡“矛盾之说”,提出“矛盾”的概念,认为两个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都真,必有一个是错误的。他反对先验主义的“前识”观点,认为在事物发生之前和事理发现之前就匆忙下结论是“前识”,指出“前识”是没有根据的胡思乱想。他主张对认识进行验证,要求“因参验而审言辞”,通过考实弄清事物的真相。他坚持发展进化的历史观,指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主张治理社会的措施应适合变化了的社会状况,反对循古守旧思想。他力图从物质条件和利害关系上考察问题,指出“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认为争夺的根源在于财产之寡少,而不是道德上的缺陷。

道家在老子以后有较大的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派别。战国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有杨朱、子华子和庄子。杨朱,又称杨子、阳子、阳生、阳子居。战国初期思想家,杨朱学派的创始人。在哲学上,他主张贵己重生和个人的全性保真。战国时期,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杨朱的贵己重生思想具有反对战争的明显倾向。《韩非子·显学》说,杨朱一派人物不参加军队,不上战场,隐居在安全的地方,把个人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杨朱与墨翟并称,其思想言论发生过很大影响:“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墨”。战国中期,杨朱学派非常活跃。《庄子·徐无鬼》说,儒、墨、杨朱、公孙龙与惠施五派,展开辩论,谁是谁非,没有定论。子华子,魏国人,与韩昭侯处于同一时代,主要活动年代在公元前358~前323年之间。他和杨朱一样,是贵己重生思想的积极倡导者。他对不利于贵己重生的事都加以鄙视,更不把攻伐这类关系国家和民众命运的大事放在心上。因此,当魏国不少人议论攻伐的时候,子华子认为这类事情不屑一顾,只有贵己重生才合乎道。他说:“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所谓全生是指欲望得到适当的满足,所谓亏生是指欲望部分地得到了满足,所谓迫生是指欲望都得不到满足。所以,迫生不如死。子华子还进一步断定个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当韩、魏两国争地,韩昭侯忧心忡忡的时候,他对国土的得失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提议与韩昭侯订个契约:把统治整个天下的权柄摆在你面前,你左手拿它砍掉你的右手,右手拿它砍掉你的左手。韩昭侯到底不敢答应去拿。子华子由此得出“两臂重于天下,身又重于两臂”的结论。实际上是说,个人自身重于一切。这是道家贵己重生派的基本思想。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年),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市)人,做过漆园吏,后一直隐居。楚王派使者赠以千金,并许他做宰相都被他拒绝。他在哲学上肯定空间和时间的无限性,指出“无物而不变,无时而不移”,认为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他以“道”作为哲学思想的基础,打破了是与非、贵与贱、大与小、寿与夭、成与毁、可与否等对立事物之间固定不变的界限,这对于发展正确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庄子同时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他在“道通为一”的口号下,否定了事物质的规定性,认为草茎与梁柱、丑妇与美女完全一样,毫无区别,从而得出了“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万物一府,死生同状”的结论。庄子以鲜明的形式提出人应当怎样生活的问题,或者说,怎样的一种生活才算符合“道”的要求。简单地说,自然、无为和逍遥是“道”的基本要求,是人生的基本方向。庄子的人生自然论,认为人的自然本性要求对社会生活、社会组织的超脱,要求对物质文明的超脱,认为社会组织形式和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都是同人的自然本性不相容的。比如,马用蹄子践踏霜雪,用皮毛抵御风寒,吃草饮水,在原野上奔跑,这就是马的自然本性。如果人为地将马加以驯服,削马蹄,剪马毛,备上鞍子,带上辔头,然后时不时地用鞭子抽打,这样,人为地对马进行改造,马就很少不被整死,因为人们对马的改造恰恰违反了马的自然本性。人本身也一样,人们为改造自然和社会所作的种种努力也恰恰造成了人自身的痛苦和不幸。正因为这样,人必须无为。庄子的人生无为论主张混混沌沌,既不考虑名位,又不需要智谋,更不把任何事情放在心上。在这种自然无为的状态下,才能够逍遥。庄子的人生逍遥论主张“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反复终始,不知端倪,茫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这样的逍遥就意味着泯灭事物的界限,忘掉身外的一切事物,在自己的思想上造成一个“同于大通”的混混沌沌的状态。庄子以自然、无为、逍遥为主要内容的人生哲学,在历史上虽然起过不同的作用,但其中的消极作用却是非常明显的。

阴阳家又称阴阳五行家,它以五行观念和术数为基础对世界作出解释。其实,五行观念也属于术数。汉代学者刘向、刘歆编写的《七略·术数略》把天文、历谱、五行、蓍(音shī)龟、杂占、形法都称为术数。术数虽然包含某些科学的成分,但巫术迷信和神秘主义的观念却占据了主导地位。阴阳家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巫术迷信观念,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裨灶和梓慎是春秋时期阴阳五行家的代表。裨灶是郑国大夫,主要活动年代在公元前545~前524年。他把星象、灾异与阴阳五行相结合,附会人事吉凶。公元前533年夏四月,陈国遭受自然灾害。他预言5年以后陈国将复封,复封52年以后将灭亡。他开了战国时期阴阳家邹衍“五德终始”(五德转移)说的先河,运用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相生相克和终而复始的循环变化来说明王朝兴替的原因,认为陈国属水,而楚国属火,按照五行相生的原理,水与火相妃相配,这就决定了陈国要受楚国统治。但是,五行不仅相生而且转变为相克。星象的变化显示了这种转变。他断定火星(心宿)出现在陈国的上空,表明驱逐楚人而重建陈国的日子一定要到来。公元前545年,岁星失位,裨灶由此断定周王及楚子即将死亡。公元前532年,他在观察星象以后说:这一年的七月晋国的国君要丧命。公元前525年,他从星象的变化,预言宋、卫、陈、郑4国在同一天要发生火灾。阴阳术数思想是同鬼神观念结合在一起的。裨灶作出的种种预言,实际上是鬼神的启示。当他预言郑国要发生火灾的时候,坚持动用国家的玉制宝器去祭鬼神,以禳除火灾,受到子产的反对。梓慎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主要活动年代在公元前545~前518年。他处处把自然现象同社会政治人事牵合在一起,并把前者看作后者吉凶休咎的征兆或原因。公元前545年春,鲁国打算举行祭祀,梓慎预言开祭的那天会出现灾祸,其根据是他已经觉察到了妖恶之气,从而能够预报吉凶。公元前525年,他根据星象的变化,预言宋、卫、陈、郑4国要发生火灾;公元前522年,他登台望气,预言宋国有大乱,蔡国有大丧。他经常谈到日食、月食和其他的天象。但是,他不是把天象作为客观的研究对象,而是极力把它神秘化。战国时期阴阳家的重要著作有《管子》的《幼官》(据考证当为《玄宫》)和《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中每一纪的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