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通典》与“三通”系列
自中唐至元初,史坛上出现了《通典》、《通志》和《文献通考》三部巨著,后人合称为“三通”。继“三通”之后,又有官修的“续三通”、“清三通”成于清乾隆年间。与“三通”并行,按朝代编纂的会要、会典也接续不断。纵贯古今和断代为书,这两个方面的著述又构成中国史学的一个全新的系列,成为我国史学在巩固地确立起来之后取得重大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1 《通典》及其展示的趋势
《通典》200卷,杜佑撰。杜佑(735~812年),字君卿,唐京兆万年(今陕西长安)人。累世官宦,以门荫入仕,为地方僚佐。后为淮西节度使韦元甫辟为从事,深受委信,累官至检校主客员外郎。约在此时,即代宗大历三年至六年(768~771年),《通典》一书“累年而成,自为序引,各冠篇首”。(李翰《通典序》)德宗即位后,入朝累迁户部侍郎、判度支。贞元十六年(800年),加同平章事,以淮南节度使兼徐泗节度使。杜佑“虽位极将相,手不释卷”,“性嗜学,该涉古今”。经过反复修改、补充,终于贞元十七年撰成《通典》,自淮南遣使至朝堂献上。十九年,入朝拜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又由《通典》摘要而成《理道要诀》10卷奏上。
《通典》200卷,依次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九个门类,自上古写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每个门类之中,又细分子目,以类相从,举其始末,记其沿革,并引录前人有关评论。杜佑又以说、议、评、论等方式,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通过这一新的编排结构,使得“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即“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行教化在乎设职官,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然后用刑、罚,而列州郡是为了分区管理,置边防是为了防御边患。这是一个新的逻辑结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选举到设官,从文教到暴力,从中央到地方,从华夏到边族,突破了上千年来《周礼》“六官所职”或“正史”君臣、华夷等级之分的传统认识,第一次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勾画出当时社会各个主要部门的作用及其联系,完整地反映了社会的基本面貌,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一大创举。
关于《通典》的产生,历来有不同的认识。以王鸣盛为代表,认为《通典》以刘秩《政典》为“蓝本”,成书极易。其实,刘秩《政典》是“取《周礼》六官所职”以认识社会的。而杜佑变“六官所职”为“九门沿革”,正是对认识社会结构的观念的一个突破。以梁启超为代表的一派认为《通典》是适应“统括史志之必要”而成为一种创作。“成一创作”是实,但未必是“统括史志”。中唐以前的历代史志中,律、历、天文、五行等,都不反映社会结构,《通典》一概不取。而历代史志所无的选举、兵、边防,杜佑视其为社会结构的重要方面,因而将其与食货、职官等并列。选举、兵,独立为门类,是《通典》首创,日后才为各史志所仿效。
《通典》探讨礼法刑政,旨趣并不在“古今制度沿革”本身,也不以帝王个人作为的一得一失为规谏对象,而是要透过“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的古今变化来探寻带有规律性的施政之道,即其所谓的有别于“多主规谏而略于体要”的“空言”,要“颇探政理,窃究始终”。(《玉海》卷51《典故类》引《理道要诀》自序)这种把“探政理”与反映体制变化的社会结构的演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将古代的史学功用又推进了一大步,开出以史经世的先河。鉴戒史学虽然触及到掌握“治道”决策的首脑人物,但毕竟是以帝王个人的作为为主要对象,并未真正抓住“探政理”的关键——体制。杜佑却从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的变革中去“探政理”,显然要比只看重帝王个人作为要深刻得多。史学的鉴戒功用大都表现在新政权建立之初,为确保其“长治久安”而引前代亡国为戒。杜佑是在唐政权由盛转衰之际,从现存体制中寻找施政救弊之道。因此,为《通典》作序的李翰指出,其书“警学者之群迷”处,正是“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权德舆在为杜佑写的墓志铭中,也称《通典》“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需要指出的是,在旧体制未变革的前提下,这种以史经世的主张和史学实践,对于社会变革只能是一种愿望。正因为此,经世史学往往不如鉴戒史学能够收到实际效果。《通典》的旨趣长期不能被认识,以致出现歧义,其原因也在于此。
《通典》用一半的篇卷来记述礼仪沿革,固然有“且用准绳”,强化封建等级制度的一面,但也有通过礼仪沿革反映古代社会基本面貌的一面,而且是其更重要的一面。书中《礼》100卷,分为历代沿革65卷、开元礼35卷。以历代沿革65卷所记考察,除开《食货》所涉吃饭问题,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衣着(冠服)、婚嫁、宗族、丧葬等,占45卷。关于婚嫁制度,主要在“嘉礼”中记述,涉及婚姻礼仪起源、演变、年龄、禁忌等婚姻史的重要内容。由婚姻而形成的五宗、九族和亲族服制,都是反映古代社会关系的极重要的方面。透过“嘉礼”、“凶礼”中的大量记述,不难揭示“亲属制度”如何制约当时的人际关系。丧礼和祭礼,既反映人们的鬼魂崇拜观念,又贯穿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从杜佑有选择的记述,既清楚地看到古代厚葬与薄葬的演变之迹,又表明他本人反对厚葬的立场。书中有5卷记述冠服,实际上是有关帽子、头巾与服饰的一部简史。“大享明堂”条,集录了中唐以前宫室建筑的基本素材,反映着古代建筑的某些特点和达到的最高水平。《礼》中还有“大学”、“诸侯立学”等条叙述古代的教育制度,“享司寒”条记载古代藏冰、用冰的情况。总之,通过礼仪沿革,比较系统地反映出中唐以前的婚姻状况、家庭结构、宗法关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认识古代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演变过程,自《通典》始。
《通典》记述礼仪沿革,与“滞儒”即头脑僵化的书呆子“空事钻研”不同,主张“从宜之旨,便俗适时”的有用内容。这与杜佑批评儒家经典多是“空言”、历代著论缺少“匡拯之方”的认识,完全一致。书中反复强调“古今之异制”,再三批驳那种“非今是古”的“人之常情”,极力主张“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乃泽流无竭。”(卷12“议曰”)在“嘉礼三”有一则“议曰”,可视为总结:“详观三代制度,或沿或革不同,皆贵适时,并无虚事,岂今百王之末,毕循往古之仪。”(卷58)通观《礼》100卷的基本内容和杜佑的上述认识,可以说《通典》记述礼仪沿革是其认识中唐以前社会变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典》在中国社会发生变革的重要时刻,不拘于处“独尊”地位的儒家伦理说教和为官府垄断的纪传体“正史”,以其颇具新特色的思想内容和编纂体例,适应着政治、经济巨大变革的需求,较为正确地回答了社会深刻变化中提出的问题。这与司马迁在社会大变动之后认识“古今之变”、“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和相通之处。但这是在变革中认识“变”,较司马迁在变革之后认识“变”更加难得。杜佑在同一社会制度自身正在发生变化之时,把着眼点放在了为政的关键——体制的变化上,为史学的发展辟出了一条新的途径,宣告我国的史学进入到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
2 《通志》与《文献通考》
《通典》问世之后,虽然深明其旨趣者“甚稀”,但续作者也不断出现。200年后,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101年),宋白奉诏撰成《续通典》200卷,起唐肃宗初,至五代后周末。又过了100多年,南宋理宗在位(1225~1264年)期间,魏了翁再仿其书草成《国朝通典》200卷,并指出人们“以类书目之”,是对其旨趣“习焉不察”。这两部著述,后来因为《文献通考》出而渐渐失传。
在《通典》之后整整360年,出现了一部深层思想相通、编纂体例互异的200卷巨著——《通志》。
《通志》的作者郑樵(1104~1162年),字渔仲,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省)人。少年立志“欲通百家之学”,16岁父丧回籍,在家乡的夹漈山麓潜心研读和著述。经过整30年的辛勤耕耘,从已写成的数百卷著述中选出140卷,徒步至南宋京城献书,得到高宗嘉纳。随后,郑樵继续在夹漈山草堂著述和讲学,被称为“夹漈先生”。六、七年后,郑樵献上《修史大例》,准备编纂一部“可为历代有国家者之纪纲规模”的通史。高宗授以官职,并许给笔札使其在家继续纂修。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冬,全书脱稿,名以《通志》,郑樵再至京师献书,被授以枢密院编修官。郑樵毕生著述多达80余种,现存《通志》、《夹漈遗稿》、《尔雅注》、《诗辨妄》以及一些零散遗文。
《通志》是一部纪传体的通史,起于上古,迄于隋末。体例仿效《史记》而有所创新,帝纪18卷、后妃2卷、年谱4卷、略52卷、列传(包括世家、载记)124卷。略分20类,故称“二十略”,有因有革,内容则“引而至唐”。二十略的类目及卷数是:氏族6卷、六书5卷、七音2卷、天文2卷、地里1卷、都邑1卷、礼4卷、谥1卷、器服2卷、乐2卷、职官7卷、选举2卷、刑法1卷、食货2卷、艺文8卷、校雠1卷、图谱1卷、金石1卷、灾祥1卷、昆虫草木2卷。其中,沿袭前史者,取舍《通典》及各相关史志而成。《艺文略》是宋代以前(包括宋初)的图书总目,突破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建起新的三级分类体系,即12类82家442小类,共著录图书11384部。六书、七音、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等“六略”,在其之前尚无独立为类目者。校雠被郑樵称为“讨论之学”,目的在于分清图书流别,辨明学术源委。氏族、谥“二略”虽不为史志所有,却是因袭的《唐会要》。都邑,则是《新唐书·地理志》记述都邑的发展。昆虫草木,属于博物的范围,为前史所不曾见。
贯穿《通志》全书的,有这样三个基本思想。其一,会通思想,即其《总序》所说,“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古今之变。”如果说这是以历史编纂而言,那么“天下之理,不可以不会;古今之道,不可以不通,会通之义大矣哉。”(《上宰相书》)则足以见是要“会理通道”,把历史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认识,从中探寻“古今之变”的“道理”。这与《通典》的“酌古通今,探寻政理”的旨趣,显然都是顺应中唐以下“主通明变”思潮的需要。其二,全书的“会通”之旨与“二十略”的内容,表明郑樵不断扩大历史视野,注意社会变革,试图从中探索治乱盛衰的原因。其三,强调实学,反对任情褒贬。郑樵在书中一再批评辞章义理之学“非为实学”,以致学术“日益陵夷”,还指斥《春秋》“寓褒贬”的说法是“欺人之学”。这些与《通典》所展示的史学趋势一致。
《通志》作为纪传体通史,有其“自成一家言”的可贵之处。尤其在改造史志方面,拓展了史书记事的范围,注意社会结构的变革,更有其“独见别裁”。正因为《通志》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二十略”,所以历来将《通志》与《通典》、《文献通考》并称“三通”,这里也就将“三通”放在一起叙述。
在《通典》问世520余年之后,《通志》献书160多年之后,《文献通考》刊刻完成,是为“三通”。
《文献通考》348卷,马端临撰。马端临(1254~1324后数年),字贵与,饶州乐平(今属江西省)人。父廷鸾,南宋度宗时为右相兼枢密使,因与贾似道不合而去官。咸淳九年(1273年),马端临漕试第一,以荫补承事郎。南宋亡,隐居不仕。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前后,父卒,承遗志始撰该书。“用心二十余年,著为成书”。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年),弘文辅粹德真人王寿衍巡访至饶州乐平,见其书“于治道有关者,井井有条”,便“缮写成帙”,装订成册,于第二年上奏朝延。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刊印,马端临带原稿亲自校勘。泰定帝元年(1324年),全书刊刻完成。其后,马端临才不在人世的。
当时,马端临面对着三种主要史书形式,一是代代相续的纪传体“正史”,二是以《资治通鉴》为代表的编年体系列,三是《通典》与唐、五代、宋等朝“会要”。而纪传体“正史”是“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编年体《资治通鉴》却是“详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通典》推寻“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但有“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的“遗憾”。(《文献通考自序》)经过比较,马端临决定选择《通典》这一历史编纂学上具有创新意义的体例,“融会错综,原始要终”,推寻社会的“变通张弛之‘故’”。
《文献通考》在编纂上,分《通典》的食货为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等8个门类,将其选举分为选举、学校2类,以其礼为郊社、宗庙、王礼3类,新增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5类,改州郡为舆地、边防为四裔,职官、乐、兵、刑4类仍依《通典》,总计为24个门类。其中,帝系、封建2类,是直接承继《唐会要》。经籍、象纬、物异3类,是因史志中经籍、天文、灾异等而分其类的。24个门类的记事,起于上古,止于南宋宁宗末。书中叙事本之经史,参以历代会要及百家传记之书者,谓之“文”。其论事,先取当时臣僚奏议,再及历代诸儒评论,谓之“献”。马端临“己意”,则标以“按”字,以辨诸史之可疑处,用论先儒之未当,即所谓“考”。其“文”、“献”、“考”,贯通因仍,使各门类及其中各部分的三者构成一个整体,因而名其书为《文献通考》。每一门类,依时代先后叙事,前有小序详其著述之成规,考订之新意。具体排印,叙事之文顶格,补充叙事则低一格,诸儒评论及其“按”语再低一格。其间夹有小注。评论中,凡引“先公曰”,即其父马廷鸾之说。其“文”,一是网罗,二是考订。网罗主要体现在补充前史之缺上,如《史记》的“世家”只记载了春秋十二诸侯和战国七雄,其他一些小国则无专篇记述,马端临采摭各国史事“可考者,仿世家之体例”,在“封建”这一门类中补写了70余篇,以叙春秋列国“传授本末事迹”。考订主要是存信去疑,如《资治通鉴》记唐玄宗天宝六载选举,以李林甫的干扰“遂无一人及第”,马端临则用《唐登科记》“是年进士二十三人”等有关记载证明司马光的上述说法不可信。其“献”,主要是选录评论是非得失允当、可取者,也有些考订典故的内容。其“考”,即按语,加上各门类小序及全书自序,贯穿古今,展示出马端临对历史进程的全面总结。
《文献通考》所分24个门类,囊括了中古社会的各个方面,在横剖面上勾画出当时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风貌。马端临以其“会通”的思想,将中古以前的社会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太古阶段,自伏羲至尧舜。夏商周三代,又为一个阶段。这两个阶段,是“公天下之心”的阶段。秦以后与秦以前,社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有无“公天下之心”。社会的变化,受“势”的支配。“势”是一种必然,著此书就是要求得这种必然,即其所说推寻“变通张弛之‘故’”。《通典》中,杜佑也曾提出社会变化的决定因素在“事理”、“形势”,并注意到“人事”、“事理”与“形势”的相互关系。在这里,马端临更进一步指出,造成“势”者,有两大因素。一是“心”,即有无“公天下之心”的“心”;二是“利”,即各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它制约着典制、政策的制定。《通典》经邦立言,认为“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主张“随时立制,遇事通变”。《文献通考》同样以稽古经邦为旨,强调“知时适变,反古灾难”。
总之,“三通”在如何救弊拯危,适应社会变革方面,以其思想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新特点,开出一条与已经规范化、程式化的“正史”所不同的新途径,将我国的史学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一途径,是以“杜氏开其源,马氏竟其委”的。(《樊谢山房文集》卷7)
3 会要、会典的编纂
《通典》编纂成书的同时,记录一个朝代“沿革损益之制”的史书形式——“会要”,也已酝酿成熟,逐渐形成与“三通”系列相辅而行的一个辅助系列。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苏冕兄弟二人“缵国朝故事”,撰《会要》40卷,记述唐高祖至唐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是为“会要”这种史书形式之始。半个世纪后,唐宣宗大中七年(853年),宰相崔铉为监修,主持纂集唐德宗以下至唐宣宗的典制故实,撰成《续会要》40卷。五代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年),窦俨奉命编纂《大周通礼》,奏请“依唐《会要》门类,上自五帝,迄于圣朝,悉命编次。”(《玉海》卷69《礼仪》)在这样的背景下,宰相王溥取苏冕《会要》和崔铉《续会要》,重加厘订,又采集唐宣宗以下史事,编成100卷,于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正月献上。当时因苏冕、崔铉所撰正、续《会要》尚存,故称王溥所撰为《新编唐会要》。元、明时期,苏冕、崔铉两书亡佚,王溥所撰也出现缺卷和错杂。清朝乾隆年间,搜访遗书,重加整理,成为《唐会要》的通行本。全书共分540多目,大体含帝系、礼、宫殿、舆服、乐、学校、刑、历象、封建、佛道、官制、食货、四裔等基本方面。记述各类沿革损制之制的同时,也兼载事迹。细琐典故不能立目者,则别为“杂录”或“杂记”,附于相关各目之后。其可宝贵处在于,它实际保存了苏冕、崔铉二书的原始素材,成为研治玄宗以后唐代典故的最早史籍。《唐会要》100卷之外,王溥还编纂《五代会要》30卷,分370多目,体例与《唐会要》大致相同,是考察五代时期典故的最早史籍。两部“会要”的首创之功不可没,但所反映出的史识却远逊于《通典》。
自宋代起,“会要”这种形式的史书便由私修转为官修。北宋在设置各类修史机构的同时,专门设置了会要所,隶属秘书省,负责修撰“会要”。对此,由宋入元的学者王应麟有一番解释:“国有大典,朝有大疑,于是稽以为决,操以为验,使损益废置之序,离合因革之原,不得广询博考,一开卷而尽见,此‘会要’之书所以不可废也。”(《玉海》卷51《典故》)整个宋朝(北宋、南宋)十修“会要”,总计在2000卷以上,止于宁宗。南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李心传取官修“会要”,编成《国朝会要总类》(又名《十三朝会要》)588卷。除李心传所纂,其余均无刻本。元朝官修《宋史》各志,多本于宋修“会要”。明朝宣德年间宫火之后,宋朝官修“会要”只能在《永乐大典》中寻其遗文了。清朝嘉庆十四年(1809年),徐松将《永乐大典》中所存录的宋朝各次所修“会要”全部辑出,后经辗转整理成《宋会要辑稿》200册,分为17类: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每类之下,又有若干子目。《宋会要辑稿》虽然在抄辑过程中次序有移动,又多错字,但毕竟最为原始,绝大多数内容又为《宋史》各志所缺,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元、明所修这类断代史书,或名典章,或称会典,体例有所变化。其体例大要,以六部为纲,叙其职掌及历年事例,类似《唐六典》。
元英宗时,纂集《元典章》60卷,收录自元世祖即位至元英宗即位各项敕旨条令和有关案例。又附新集,续至至治二年(1322年)。书分10类: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类之下,又分列子目,共计370多目。其书编次虽然杂乱,但内容“多为《元史》所未备者”。文宗时,修成《经世大典》880卷、目录12卷、公牍1卷、纂修通议1卷。书分10类:君事4类(帝号、帝训、帝制、帝系),臣事6类(治典、赋典、礼典、政典、宪典、工典)。臣事六典之下,又分细目。明初官修《元史》各志,多取此书,其后散佚不传。
明朝官府先后多次组织纂修,弘治年间始修,嘉靖年间续修,至万历年间重修成《明会典》228卷,“辑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于诸司职掌、各种法令之外,又附以历年有关条例30卷,具有律令的性质。纂修之前,诸司需将历年题准现行的事例分类编集,经校勘明白,送入史馆,以备采录。采录“事例”入“会要”自元朝始,经明至清更加发展。自采录“事例”以来,就不再称“会要”,而改称“会典”了。这一变动反映专制集权统治的加强,更多地集中于帝训、帝制等政令以及事例的记载,相关事迹、沿革不记或少记。于是,“会典”渐渐变成官府的文件汇编了。
清朝官修“会典”,“以官统事,以事隶官”,把各有关制度分系于相关衙门之下。《康熙会典》162卷,《雍正会典》250卷。自《乾隆会典》起,将典则、事例分开,会典100卷、则例180卷,大致是“典为经,例为纬”。《嘉庆会典》会典80卷、事例920卷,又编入礼部的仪式、祭器、卤簿,户部的舆图,钦天监的天体图,名以“会典图”,共132卷。《光绪会典》会典100卷、事例1220卷、图270卷。这些典籍,都有满、汉两种文本,纯属官府文件汇编。
“会要”将各朝各代“沿革损益之制”分类编排,自宋出现新的趋势,当代会要、会典为官府垄断,前代会要、会典为私人纂修。这种格局,至清未变。
第一个编录古代“会要”的是南宋徐天麟。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徐天麟取材《汉书》,每条均注出处,编录成《西汉会要》70卷。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又完成《东汉会要》40卷,取材范围大大超出《后汉书》,特别增详了食货、兵、刑、学校、选举等《后汉书》志所未备的内容。至于清朝,仿效徐天麟而纂录古代“会要”者,差不多补齐了《唐会要》以前各朝各代的“会要”之书,依次为:姚彦渠《春秋会要》4卷;孙楷《秦会要》26卷,后有徐复为《秦会要订补》,亦26卷;杨晨《三国会要》22卷;汪兆庸《晋会要》60卷(未刊);朱铭盘《晋会要》及南朝《宋会要》、《齐会要》、《梁会要》、《陈会要》(未分卷);龙文彬《明会要》80卷。此外,明董说《七国考》14卷,实为战国七雄“会要”。这些编录虽然史料价值不高,却可以成为检索历代典制的工具。
4 “三通”的续修
《文献通考》刊行不到300年,明神宗万历年间,王圻又私撰《续文献通考》254卷,起南宋宁宗嘉定末(1224年),迄明神宗万历三十年(1602年)。据王圻自序,其书“既辑辽、金、元暨国朝典故以续其后”,又仿效《通志》“增节义、书院、氏族、六书、谥法、道统、方外诸考以补其遗。”这是一部欲兼取《文献通考》与《通志》之长的著述,结果于“典章经制”之外又收及人物,而且分条标目琐杂,如分“列女”为忠妇、孝妇、节妇、烈妇,分“孝义”为顺孙、义夫、义女、义徒、义母、义妾、义仆等。虽然体例混乱,但其汇辑南宋后期至明朝中期的“典章经制”于一书,既便于检索,又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不过,王圻的续作已主要是形式上的仿效,而少思想新意的继承。
及至清代,“三通”这种颇富新意的史书被官府将其形式接了过去,充分加以利用,出现了官修“续三通”、“清三通”,而其适应社会变革、主通明变的精神实质却被抛弃。这正像司马迁创意《史记》,形式被历代官府加以利用,而精神实质却遭阉割一样。
清朝乾隆年间,开始大行“寓禁于修”。乾隆十二年(1747年),以张廷玉为总裁、齐召南等为纂修,设馆修《续文献通考》,依马端临之例,分24个门类。乾隆帝以体例不当,应于“宗庙”之外别立“群庙”。史臣得旨,当即照办,并将此事写进《凡例》,表示“恪遵训示”。由此又“推广义例”,于“郊社”之外另立“群祀”这一门类。于是,《续文献通考》便增为26个门类,起南宋宁宗,至明朝末年,共计250卷,成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随即设“三通”馆,依《通典》、《通志》之例,修《续通典》、《续通志》。《续通典》150卷,起唐肃宗,迄明崇祯,成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续通志》640卷,内容与郑樵《通志》衔接,叙至明末,成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乾隆年间所修《续文献通考》250卷、《续通典》150卷、《续通志》640卷,统称“续三通”。
在续修“三通”的同时,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又敕命修撰“清三通”,当时分别名为《皇朝文献通考》、《皇朝通典》、《皇朝通志》,清亡后则改“皇朝”为“清朝”。《清朝文献通考》300卷,体例依《续文献通考》,内容略有增减。新增类目,如八旗田制、银色银直及回部普儿、八旗壮丁、外藩、八旗官学、崇奉圣容之礼、蒙古王公等,均为清朝独有的制度。所减类目,如均输、和买、和籴、童子科、车战等,则是清朝所无之制。《清朝通典》100卷,体例依《续通典》,唯减清制所无的类目,如榷酤、算缗、封禅等。《清朝通志》126卷,因纪、传、年谱等皆存于“实录”、“国史”之中,故仅撰其“二十略”,于原类目有所删汰、省并、增补。以上三书,统称“清三通”,记清初至乾隆五十年间典制,偶有乾隆五十一年之事。
“三通”性质相近,内容已有重复。清朝官府组织续修,本应扬长避短。既修《续文献通考》,又进而为续“三通”,再续以“清三通”。如此续修,非但重复,更失“会通”之意,只因是官修,使人另眼看待。于是自《通典》始,有“三通”之说;自“三通”之后,又有“续三通”、“清三通”,统称之为“九通”,成为中国古代史书中专记社会结构和典章经制的一个大系列。
由“三通”而“九通”,渐渐丧失初创时的思想特色,只是承继其编纂形式——外壳,后世人们的目光也转而史料价值和检索方便方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