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三 难
【原文】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 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1]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 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2]而滑。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3];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提要】
本难论色诊、脉诊、尺肤诊法结合运用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
【注释】
[1]寸口、尺内:寸口指寸口脉;尺内指前臂内侧腕横纹至肘横纹的皮肤,亦称“尺肤”。
[2]濡:即软。
[3]数:当为传写之误,这里释为热。
【白话解】
十三问:医经上说,看到病人面色呈现某脏主色,却诊不到该脏主脉,相反表现出其相克脏的主脉时,则预后不好;如果表现出其相生脏的主脉时,则病情向愈。色诊与脉诊相互结合,考察其是否一致,这种诊断原则究竟怎样运用于临床呢?
答:五脏有五种不同的气色,都能在面部反映出来。面部的五种气色应当与寸口的脉象、尺肤的情况相一致。例如,患者面部色青,则脉象应当弦急;面部色红,则脉象应当浮大而散;面部色黄,则脉象应当缓而大;面部色白,则脉象应当浮涩而短;面部色黑,则脉象应当沉弱而滑。这就是色诊与脉象相结合表现出的征象。
脉象与尺肤相应的情况是:脉象数的,尺部皮肤应当发热; 脉象急的,尺部皮肤应当紧急;脉象缓的,尺部皮肤应当弛缓;脉象涩的,尺部皮肤应当涩滞;脉象滑的,尺部皮肤应当润滑。
五脏各有相应的声音、色泽、嗅气、滋味,这些也应当和寸口脉象、尺肤情况相符。不相符就是病态。比方说,如果患者面色发青,而脉象呈现浮涩而短、或者大而缓,这是五脏相克的情况;若脉象呈现浮大而散、或者小而滑,则是五脏相生的情况。
医经上说,望面色、切脉象、诊尺肤这三种诊断方法,只知其一的是技术差的下工;知其二的是技术较好的中工;三种方法都精通的,是技术优良的上工。上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九人痊愈;中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七人痊愈;下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六人痊愈。这种说法就是针对是否综合运用上述诊法而言的。
【按语】
《内经》在《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中已提出:“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本难则具体论述了“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并运用五行生克乘侮机制来分析其相克相生关系,指导判断预后。本难基本精神是强调四诊合参,这与《内经》的诊法原则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