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三 难

    【原文】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1]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2]而滑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3];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提要】

    本难论色诊、脉诊、尺肤诊法结合运用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

    【注释】

    [1]寸口、尺内:寸口指寸口脉;尺内指前臂内侧腕横纹至肘横纹的皮肤,亦称“尺肤”。

    [2]濡:即软。

    [3]数:当为传写之误,这里释为热。

    【白话解】

    十三问:医经上说,看到病人面色呈现某脏主色,却诊不到该脏主脉,相反表现出其相克脏的主脉时,则预后不好;如果表现出其相生脏的主脉时,则病情向愈。色诊与脉诊相互结合,考察其是否一致,这种诊断原则究竟怎样运用于临床呢?

    答:五脏有五种不同的气色,都能在面部反映出来。面部的五种气色应当与寸口的脉象、尺肤的情况相一致。例如,患者面部色青,则脉象应当弦急;面部色红,则脉象应当浮大而散;面部色黄,则脉象应当缓而大;面部色白,则脉象应当浮涩而短;面部色黑,则脉象应当沉弱而滑。这就是色诊与脉象相结合表现出的征象。

    脉象与尺肤相应的情况是:脉象数的,尺部皮肤应当发热; 脉象急的,尺部皮肤应当紧急;脉象缓的,尺部皮肤应当弛缓;脉象涩的,尺部皮肤应当涩滞;脉象滑的,尺部皮肤应当润滑。

    五脏各有相应的声音、色泽、嗅气、滋味,这些也应当和寸口脉象、尺肤情况相符。不相符就是病态。比方说,如果患者面色发青,而脉象呈现浮涩而短、或者大而缓,这是五脏相克的情况;若脉象呈现浮大而散、或者小而滑,则是五脏相生的情况。

    医经上说,望面色、切脉象、诊尺肤这三种诊断方法,只知其一的是技术差的下工;知其二的是技术较好的中工;三种方法都精通的,是技术优良的上工。上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九人痊愈;中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七人痊愈;下工治病,治疗十人可使六人痊愈。这种说法就是针对是否综合运用上述诊法而言的。

    【按语】

    《内经》在《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中已提出:“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本难则具体论述了“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并运用五行生克乘侮机制来分析其相克相生关系,指导判断预后。本难基本精神是强调四诊合参,这与《内经》的诊法原则是一致的。